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50号)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各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现将始兴县更新后的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始兴县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