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22号)《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县住管局起草了《始兴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参与规范性文件管理,增加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公开性、科学性,现从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刘春城,联系方式:3313013,电子邮箱:zgexugu12@163.com。
附件:《始兴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