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公告

始兴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文件要求,请县内各用人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按文件要求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

  为了申报单位更好地了解申报工作,我们参照工作文件制作了工作指南,详阅附件。

  附件:@各用人单位~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开始啦→

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6日



@各用人单位~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开始啦→

全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联等六部门印发的《广东省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粤残联〔2020〕116 号)、《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2022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始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业务办结时限为22个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办事区域选择始兴县,找到对应事项并选择“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或直接输入“残疾人按比例业务就业业务网报系统”系统网址(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ssologin#/login)进入系统,按相应程序申报办理。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后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资料,其中系统可自动调取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工资发放等信息进行验证,如系统显示相关信息调取失败,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其中: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缴纳凭证需使用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使用需税务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申报材料,或有领取人签名且注明领取月度的银行工资发放明细、其他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认定条件,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劳动报酬(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二)劳务派遣说明,双方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劳务派遣单位须是被派遣残疾人的工资支付单位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被派遣残疾人默认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明确被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的,则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三)重复安置解决方式,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凭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出具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期间不间断)文书到当地年审机构进行申诉办理。

  (四)职工数量核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残疾职工就业,按照安置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五)缓减免缴保障金,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年审系统申请办理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事务,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始兴县年审机构咨询电话:张朝鑫 0751-333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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