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为深入广泛地听取社会公众对《始兴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于2023年6月13日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始兴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论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始兴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网上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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