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和水利工程等的安全运行,结合我县河道来砂量、水情、河势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韶关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报告》,现就我县2024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及采砂计划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
浈江始兴县马市镇高水村可采区:自马市大桥下游2000m始向下游至三口塘上游500m处止。可采区河段左右边界离河岸距离20m,可采区长度2987m,可采宽度平均约70m,采区面积约20.91万m2。
浈江始兴县太平镇水南村可采区:自江口电站下游2600m始向下游至总甫大桥上游500m处止。可采区河段左右边界离河岸距离20m,可采区长度1630m,可采宽度平均约102m,采区面积约16.62万m2。
二、禁采区
除浈江始兴县马市镇高水村可采区和浈江始兴县太平镇水南村可采区外,其他河段均为2024年度河砂禁采区。
三、可采区(禁采区)划定
(一)可采区:
可采区A段桩号大致为K15+000至K17+487,河长约2987米。
可采区B段桩号大致为K43+500至K44+839,河长约1630米。
(二)浈江禁采区:
禁采区A:古市大桥到马市大桥下游2000米
沿河有多处河流汇入(澄江河、张屋水、黄屋水),涉水建筑物有古市大桥、小古录水文站、韶赣高速桥、马市大桥,因此,结合以上条件,本次划定浈江禁采区A共长14.60千米。
禁采区B:沿溪河汇合口上游2000米至江口水电站下游2600米
沿河有墨江、沿溪河汇入,涉水建筑物有俄联渡口、联俄大桥、顺和水电站、黄江大桥,城市防洪堤防,S10高速桥、江口大桥,韶赣铁路桥、江口水电站结合以上条件,本次划定禁采区B共长23.96千米。
禁采区C:总甫监测站上游1000米。
本次划定禁采区C共长1000米。
四、其他注意事项
禁采河道原则上禁止采砂,但当防汛抢险或国防等特殊需要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指定的地点采砂。局部河段结合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等经充分的科学论证(如进行必要的物理模型或数学模型研究)后,按程序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采砂。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始兴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