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河道名录的通知》(粤水河湖〔2021〕5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确定市、县主要河道名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适应我省河道分级管理政策的新形势,依法实施我县河道分级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始兴县主要河道名录论证报告》(送审稿),同时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始兴县主要河道名录论证报告》(报批稿)。现将报告编制成果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反馈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始兴县水务局
联系人:卢德臣
联系电话:0751-333350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xhzb@126.com
附件:《始兴县主要河道名录论证报告》(报批稿)
始兴县水务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