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县农业用水价格机制,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始兴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内容,现将《始兴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韶关市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地址:韶关市始兴县永安大道77号;邮政编码:512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xfzggj@163.com。
(三)通过电话0751-3333437将意见反馈至韶关市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附件:始兴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