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5年始兴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防御季节性旱情造成的水资源短缺,减轻气象灾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抗旱减灾防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始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25年将在沈所镇花山村、太平镇新屋场村等地择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太平镇新屋场村、沈所镇花山村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地面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始兴县全县域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车载式地面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发射装置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报告、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51-3313316、0751-3334123;
县气象局联系人:谭相佳
县气象局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横路19号
特此公告。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