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区划定方案批复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行使的决定》(粤府〔2020〕62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始兴县隘子、司前、澄江和马市镇13个农村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已形成了《始兴县202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2日,为期3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收件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二)电子邮件。收件邮箱:sxhb1981@163.com
(三)咨询电话:6973011
三、意见材料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始兴县202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始兴县202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