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请县内各用人单位于2026年10月31日前按文件要求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请申报单位自行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ssologin#/login)办理。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办理的用人单位,均视为在2025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均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咨询电话:县残联0751-3332253,县税务局0751-3310862。
始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