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2026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现就我县2026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统筹兼顾。各公办、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周边区域或辖区内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公办幼儿园在完成区域内招生任务后,可按“由近及远”原则有序招收区域外适龄幼儿。
(二)免试入园,平等对待。严格执行免试入园制度,除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测试等方式筛选幼儿,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三)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平稳有序。
二、招生对象
2026年秋季小班集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2023年8月31日),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且符合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及我县适龄幼儿分布、幼儿园办园规模等实际情况,县教育局核定了2026年秋季公办、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及中大班规模控制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其他事项
县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招生宣传、收费行为、资格审核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超计划招生、拒收残疾幼儿等问题的幼儿园,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请关注各幼儿园线下公告栏或线上公众号,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详见附件3)。
县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751—3311889,电子邮箱:sxxjyjjw@163.com。
附件:
1.2026年秋季始兴县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及规模控制数
2.2026年秋季始兴县民办幼儿园指导性招生计划数及规模控制数
3.2026年秋季始兴县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始兴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