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源水银河湾温泉度假营河段规划新建河道堤防工程,需对该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始兴县良源水银河湾温泉度假营地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工作,现将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结果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调整范围
二、划界原则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DB44/T 2398-2022),对于无堤防河段,有经批复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且明确了堤线或堤防设计断面的河段,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其划界原则为“江河堤防背水侧护堤地宽度按GB50286-2013中13.2.2的规定,其中1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30m~20m,2、3级堤防为20m~10m,4、5级堤防为10m~5m”。良源水新建堤防段属于5级堤防,护堤地宽度宜取5m~10m。
本次良源水银河湾温泉度假营地段按新建堤防堤脚线为基准线,基准线外延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DB44/T 2398-2022),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始兴县良源水银河湾温泉度假营地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反馈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
联系人:王子兴
联系电话:0751-3333012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xswjhhg@163.com
附件:始兴县良源水银河湾温泉度假营地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成果公示图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