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校服市场化选购,充分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始兴县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公办中小学校统一校服款式的公开征集、综合评审、公众投票、综合计分及公示等环节。现就全县统一校服款式及市场化选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统一校服款式及使用学段
(一)小学学段《围楼新韵·衣脉相承》



(二)初中学段《围楼新韵·衣脉相承》



高中学段《始兴县统一校服》







二、始兴中学、九龄中学设计款式






上述款式设计版权归始兴县教育局所有,供经备案的校服生产企业无偿使用。自2026年12月1日起,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含中职)一年级)统一穿着新款校服;非起始年级学生可继续穿着旧款至自然淘汰,也可自愿选购新款,避免额外增加家长负担。各学段校服款式设计工艺方案详见附件。
三、全面推行校服自主市场化选购模式
自2026年12月1日起,全县各中小学不再承担校服的订购、发放、调换等工作,全面放开校服生产销售市场准入方式。
(一)全面放开自主选购渠道。家长、学生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自愿在市场上选择有资质商家进行购买校服。家长可通过以下渠道自愿选购:一是线上商城;二是线下服装门店;三是线下代售点,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商超、超市、文具店等。
(二)遵循自愿购买原则。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购置校服,严禁校服捆绑销售;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参与校服经营推介、不得代收校服款项,不得组织商家入校推销校服。
(三)市场自主调节价格机制。由具备资质的校服供货企业结合面料、人工、质检等成本自主合理定价,校服生产企业按照面料的材质分成若干个档次,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定价标准需明码标价对外公示。
四、校服生产、销售、品质管控规范
(一)市场准入与经营管理
校服供应商可按照我县统一的校服款式、技术标准开展生产经营。
校服供应商可通过线下固定门店、合规商超、具备合法资质的正规线上商城等合规渠道开展校服销售;对外经营地址应当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依法亮照经营;严禁教职工私下推销、校服生产供应商入校宣传售卖等行为,确保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宣传内容须真实客观,不得虚假标注面料成分、产地或性能。
(二)强制质量安全标准
所有校服成品必须满足国家多项纺织安全标准,包含《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针织学生服》(GB/T22854-2009)、《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等相关标准要求;企业优先选用天然环保纤维面料,保障校服透气耐磨、无异味、无有害化学物质。
(三)推行校服质量安全“校服溯源码”赋码机制
校服生产企业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校服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对校服进行“校服溯源码”赋码,实施“一物一码”或“一批一码”的赋码管理,建议采用符合GB/T 18284-2000的QR二维码,扫码可查询生产单位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相关信息,家长可通过扫描溯源码查询产品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质量追溯机制。
(四)推行校徽免费配套服务
各校服生产企业可结合实际免费提供直径5cm圆形校徽,支持熨烫、缝制两种佩戴方式,不另外单独收取校徽制作费用。校徽标准图样详见附件。
五、倡导校服供给惠民举措
鼓励校服生产企业、校服经销商等社会公益力量面向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困难学生等群体开展校服捐赠、价格减免等帮扶活动,落实教育惠民举措。
六、校服监督监管与投诉反馈渠道
(一)家长自主留存核验信息。家长选购校服时请留存产品合格证明、吊牌、“校服溯源码”等溯源信息,记录购买门店、生产厂家、质检报告编号,各校统一收集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县教育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二)违规问题线上反馈通道。消费者合法维权渠道与一般商品保持一致,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一是与校服供应企业线上客服、线下门店协商解决;二是通过全国12315网络平台、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投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三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拥有校服成衣生产能力的市场主体,均可按照我县统一校服款式、技术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有意向企业可提前预约至始兴县教育局查阅样板,预约咨询请联系杨先生,电话为0751-6927313,办理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
附件:1.始兴县小学校服设计工艺方案
2.始兴县初中校服设计工艺方案
3.始兴县高中校服设计工艺方案
4.始兴县始兴中学、九龄中学校服设计工艺方案
5.始兴县中小学校徽标识统计表
6.始兴县中小学校服生产商(销售商)备案表
始兴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