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维(身份证号:440223198709160014)、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粤房证字第00012113号)遗失,现申请刊登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维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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