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曾庆恒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字第19162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庆恒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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