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SXBDC20190051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字第3829074号
余广平
房屋产权
始兴县太平镇公园前路
根据始兴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开具的证明,该房屋已于2010年拆除完毕。
公告单位: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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