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林启英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字第C0951124号房屋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启英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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