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
编号:SXBDC20200005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始兴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法》第一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县政府旁)电话:0751-331508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土地性质 | 用途 | 备注 |
1 | 陈宏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太平镇十字前街15号 | 13.91 | 划拨 | 住宅 | 权利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基底面积为13.91平方米)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面积为7平方米),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利面积不一致,现根据规定予公告。 |
公告单位: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