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
编号:SXBDC20200011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始兴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法》第一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县政府旁)电话:0751-331508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面积 (㎡) | 土地性质 | 用途 | 备注 |
1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农民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农民街) | 80.52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2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农民街45号-59号) | 258.18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3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老派出所对面厨房) | 15.28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4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老派出所对面住房) | 28.04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5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什货街20号-22号) | 78.04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6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河边3间厨房) | 36.36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7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市场下街主房) | 237.40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8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市场下街厨房) | 100.19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9 | 始兴县隘子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始兴县隘子镇隘子街(现地址:始兴县隘子镇庙东边) | 106.02 | 划拨 | 住宅 | 本宗地上的房屋已于1989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因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根据规定予以公告。 |
公告单位: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