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SXBDC20210002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县政府旁)电话:0751-331508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用地审批序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张越发 | 宅基地使用权 | 始兴县城南镇皇沙村委会前栋村小组 | 始集建(2009)第560号 | 108.00 | 住宅 |
|
2 | 张越盛 | 宅基地使用权 | 始兴县城南镇皇沙村委会前栋村小组 | 始集建(2009)第552号 | 120.00 | 住宅 |
|
3 | 张火焱 | 宅基地使用权 | 始兴县城南镇皇沙村委会前栋村小组 | 始集建(2009)第553号 | 120.00 | 住宅 |
|
公告单位: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