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SXBDC20210002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1705272号 | 陈昌旺 | 房屋 | 440222001020GB00039F00010115 | 始兴县太平镇东郊场 | 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始兴县原看守所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始府通【2020】43号)办理注销登记 |
公告单位: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