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坐落于始兴县太平镇红旗路商业局八栋(现地址:始兴县太平镇红旗横路12号8幢A302)的不动产单元(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字第382968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魏祝玲。现继承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751—3315083 )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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