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始兴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成果的批复》(始府函〔2025〕155号)的文件精神,始兴县太平镇斜潭村部分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内容已被注销。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太平镇斜潭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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