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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始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4年始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4月12日至5月12日,对始兴县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始兴县地处韶关市东北部,面积2152平方公里,有太平、马市、深渡水等9镇 1乡,2014年末人口25万人。2014年我县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势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5716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6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3%;国内生产总值6480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13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2779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3%,第三产业增加值208711万元,增长10.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9062万元,同比增收2545万元,增长15.41%,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2857万元,同比增收1891万元,增长17.24%。上划省“四税”收入完成8403万元,同比增收412万元,增长5.16%。
(一)预算内收支情况
2014年财政预算内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收支对比结余25729万元(财政部门调整结转下年支出25472万元,净结余257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预算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详细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三)预算外财政专户情况
2014年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总计8013.12万元,其中:其他收入2831.03万元,人才资金收入0.48万元,党员资金收入41.76万元,择校费收入65.29万元,转移性收入301.47万元,非税收入3774.96万元,乡镇财力和自筹收入998.13万元。 
支出总计8105.55万元,其中:其他支出2804.89万元,人才资金支出0.48万元,党员资金支出41.76万元,择校费支出65.29万元,转移性支出301.47万元,非税支出3893.53万元(部分缴预算),乡镇财力和自筹支出998.13万元。
收支对比超支92.43万元,加上年初结余1667.81万元,累计结余1575.38万元。
 (四) 国库各财政专户资金情况
2014年国库各财政专户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其中社保基金数字为地方财政专户管理部分,不含市级统筹。
   (五)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收支情况
2014年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账面事业收入7167.06万元,事业支出7262.37万元,收支对比事业结余-95.31万元。期初“事业结余”2508.26万元,期间冲债务“其他应付款”调增结余538.83万元,累计结余2951.78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该单位会计核算主要反映通过借账列收列支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缴交耕地占用税、被征地社保资金、市民广场门店租金和车八岭征地补偿款等, 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和手续,费用开支基本合理。
二、审计评价
2014年我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58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19%,对比年度预算超收177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7890万元及年初结余、调入资金,财政总收入144391万元。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150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0.76%。2014年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相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9789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8961万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70%,年终结余较大,年终滚存结余达25729万元,其中净结余257万元(财政部门安排数)。完成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实现了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对比上一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国税地税完成了人大年初下达的预算,但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例仍然为70%,没有提高。非税收入增幅超过税收收入的增长。
我县税源基础薄弱、新增税源缓慢,没有纳税大户支撑税收的增长,一般预算收入尤其是税收收入的增长难有较大的突破,保障人均收入增长和各项事业建设快速增长的资金仍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
因此,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培植税源,尤其是培植利税型的纳税大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问题。财税部门应加大培植财源和税收征管力度,保证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在保证重点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开源节流,合理安排,向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倾斜,为圆满完成下一年度的预算作出努力,建设始兴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县预算编制及执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于提高和改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编制预算时的“上年结余收入”与实际结余不相符。财政部门在编制2015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时“上年结余收入”为14819万元,对比实际结余25729万元(国库决算报表数),少编列收支11540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旧)第二十九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应将2014年结转下年支出应全部纳入2015年收支预算。
(二)虚增支出,少列净结余。2014年年终结余25729万元,财政部门编列的净结余为257万元,年终突击安排结转下年支出7843万元,尚未经过人大常委会审批,影响净结余7843万元。在未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前,应作为净结余,不能“空转”,结转下年使用。
(三)2013年没有制定相关的财税收入任务考核奖励办法,仍按2012年财税收入任务考核奖励办法执行,追加支出771.58万元没有经过县主管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应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2014年在基金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中返还给始兴县金亿利文具有限公司、始兴县广磁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市政设施配套费”11315069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始兴县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由政府承担建设,返还“市政设施配套费”,实际上是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
(五)调整科目,影响支出的真实性。
1、2014年财税部门在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列支:地税局工作经费5726200元;国税局工作经费455749元;财政局征收经费1116400元。年终在2010799科目列支税收奖励经费720万元。这样调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支出的真实性。
2、2014年12月53号会计凭证:借:公共财政支出-206科技支出 800万元,贷:公共财政支出-213农林水事务 800万元。财政部门不应为了完成省下达的科技支出占比目标任务,人为调整支出科目。
(六)总预算会计账2014年12月19号凭证,核销预算内暂存款6210737.54元,付6210737.54元至始兴县财政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0020000006275573账号(国库被征地养老保险、民政优抚、环保、基建专户)。预算内暂存款不应转至财政专户,建议财政部门规范账务处理。
(七)预算外财政专户存在的问题
1、经审计,始兴县财政预算外专户2014年1月付9号付教师岗位津贴108.93万元。列一般预算外支出-其他支出-土地出让金108.93万元。
土地出让金应缴入预算收入,不能在预算外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03类01款48项01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应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始兴县财政不能将土地出让收入直接在预算外收入中列支。同时,教师工资应在预算内列支,应列入当年预算。
2、经审计,始兴县财政2014年预算外专户有关材料反映,始兴县人民政府与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签订的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
(1)由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先行支付5000万元人民币给始兴县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始兴县人民政府在该园区内首期进行合作建设土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这5000万元人民币,始兴县人民政府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给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同时按该专项款总额5%向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润。
(2)该园区内双方约定的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按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先行垫资、总承包建设的方式进行。公司先行垫付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始兴县人民政府须按公司垫资总额的5%向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润。
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11月21日、11月27日、11月28日、12月26日分5笔汇入始兴县财政账户4400万元。
事实相当于始兴县人民政府向始兴县仁信置业有限公司高息借款44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且这项借款比银行贷款利率高220万元(4400万元×5%)。同时,始兴县人民政府在支付公司垫付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之外还需支付5%的利润,相当于提高了工程款。
政府不应为招商引资变相高息举债并付出额外的代价,损害地方利益。
(八)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账面债务挂“其他应付款”存在账实不符情况,如:“韶赣铁路始兴站前路工程款”期末余额1231.50万元,及“墨江南岸道路工程”期末余额110.30万元等,项目工程相关业务已移交县代建局管理,但账务核算至今未办理移交手续,造成账实不符,也不利于如实反映单位会计核算期间资产负债情况。
建议该单位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及时办理相关会计事项,做好会计资料的移交手续。    
四、加强财政管理方面的建议
通过审计发现,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和调整、预算支出的安排及审批、会计事项的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县人民政府存在为招商引资中牺牲地方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引起财政部门和政府的重视。
首先,通过多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收支科目的完善,现在的公共财政收支是大财政大预算,财政部门要树立这种全局观念,年初在编制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就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严格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和非税收入,做好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情况。
其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应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地方利益。
关于公共财政收入的质量问题,税收收入的占比四年来逐年下降,税收的增长速度放缓,税收的增长无法满足保障人均收入增长和各项事业建设快速增长需要。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政府重视。只有大力培植税源,引进利税型企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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