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工商检听公字[2017]第1号
一、始兴县建帮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31户公司(分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我局拟对以上公司(分公司)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始兴县农业局植保站等4户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构成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我局拟对以上企业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上述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51-3310958、3310922
特此公告
始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