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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始兴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章  项目经费概况 1

第二章  评价程序 4

 一、前期准备 4

 三、实地核查 4

第三章  评价结果 5

 一、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5

 二、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5

 三、项目绩效 5

 四、存在问题 6

 五、相关建议 7

 六、综合评价结论 8

 

第一章 项目经费概况

一、项目经费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县办联﹝20039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县文艺队伍建设请示的批复》的指示精神,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037月引进特殊专业艺术人才成立了文化馆演出队,目前演出队共有15人,其中在编人员7人(包括管理岗1人),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8人。演出队成立以来,在丰富群众生活、宣传始兴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演出队8名合同制的人员经费补贴未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力为演出队定岗定编不定人的人员发放新增津补贴,为避免造成严重同工不同酬现象,进而导致演出队伍的人员人心涣散,于2014415日向上级申请在原有预算24万元的基础上追加预算8万元,并于2014416日得到县领导的批复统一安排追加预算,演出队经费合计32万元。演出队经费预算内32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演出队定编定岗不定人8人的工资、节日补贴、月均奖等,同时也包括在编文化馆事业人员7人的部分补贴。

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内完成总目标。通过该项工作经费确保演出队合同制人员的工资、补贴等经费正常支出,确保演出队伍人员的稳定性、积极性等工作。

二、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资金使用单位: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经费预算安排

根据始兴县财政局2016225日下达的《关于批复下达始兴县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指标的通知》文件,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预算指标下达320000元。

四、绩效目标

文艺队伍是繁荣群众文化活动的有力途径,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全面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统一安排预算内演出队经费,加强演出队伍的经费保障,稳定了外聘人员,促进演出队伍的安定团结、稳定和谐发展,通过文化演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与认同,巩固社会思想道德基础,有利于打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五、评价目的

了解项目主管部门演出队经费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了解项目经费实施效益情况,进而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演出队伍的发展与壮大,保证演出队伍人员收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提高资金使用单位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六、评价工作依据

(一)中共始兴县委文件《关于加强我县文艺队伍建设请示的批复》(始县办联﹝20039号);

(二)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关于切实解决县文化馆演出队人员经费的请示》(2014415日);

(三)始兴县财政局文件《关于批复下达始兴县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指标的通知》(2016225日);

(四)始兴县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出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价工作的通知》(始财评﹝20175号);

(五)始兴县财政局文件《关于协助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2017年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始财评﹝20176号);

(六)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框架(试行)》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30号);

(七)《预算法》;

(八)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基础信息表》及《绩效评价指标》。

七、自评情况

20178月份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进行了考核,考核得分99分,绩效等级为“优”。

第二章 评价程序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初审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供的考核资料,对漏报、错报和佐证材料不足等事项,要求补充更正。

二、实地核查

到资金使用单位检查专项经费账务资料和相关文件,重点核实专项经费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第三章 评价结果

一、项目经费实施和管理情况

(一)项目经费内容

截至20161231日,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演出队经费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发放演出队定编不定岗8人的工资、节日补贴、社保补贴、月均奖等方面。

(二)项目资金来源

2016年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320000元。

二、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配套项目经费为320000元,实际下达320000元,分别于2016年分十六次拨付。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实际支出324244元。

三、项目绩效

(一)经济性

始兴县从2014年起,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32万元用于解决文化馆演出队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社保补贴、节日补贴、月均奖等经费,人均工资2129.63/月,人均补贴1247.92/月。演出队经费的落实不仅从经济上解决了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经费问题,在更大程度上激发了演出队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效果性

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主要是对始兴县文广新局按照县委要求组建的县文化馆演出队中的8名外聘合同制的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补贴以及月均奖。根据始兴县财政局文件《关于批复下达始兴县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指标的通知》,2016年度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收到县财政配套资金演出队经费320000元,资金下达率100%。根据县财政安排演出队经费的预算要求,在县财政的领导下,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大致按照预算要求使用,总体达到了绩效目标,经费使用效果良好,通过对演出队经费的使用,避免了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避免了因经费不足而出现演出队伍人心涣散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始兴县文艺队伍的实力,推进了经济发展和文艺发展间的均衡协调,提升了始兴县文艺整体综合实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存在问题

(一)经费使用超出预算安排。

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配套项目经费为320000元,实际下达320000元,分别于2016年分十六次拨付,资金下达率为100%。截至20161231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324244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1.33%,超出预算1.33%,超出部分从资金使用单位公用经费列支。根据与资金使用单位沟通,以及现场核查会计资料,得知经费使用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经县文广新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自20167月份开始对演出队伍临时工在原有基本工资基础上提高250//人。

(二)未设立专账核算。

抽查发现,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演出队经费未设专账核算,在现场评价时,通过核查相关账务发现,被评价单位未设立专账或科目核算,演出队经费支出也是通过“事业支出-人员支出”科目核算。通过问询文广新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得知,演出队经费实际是属于人员经费,并没有系统的单独做专账或设立专项科目。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资金支出指标计划

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明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强化绩效审计力度。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部门应该在财政部门的同意预算管理下,编制明确的预算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资金绩效目标,认真做好全年支出用款计划,避免出现预算资金不足、超支的现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对于财政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单位应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账或设立专项科目进行核算,针对目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性质,文广新局财务人员应根据项目资金的类型和财政管理的要求确定核算项目及其内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必须专款专用,有迹可循。

(三)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方评价的最终目的在于肯定成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如本报告所述,第三方评价发现,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演出队经费,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建议县文广新局及县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有效工作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六、综合评价结论

2016年度,通过财政配套资金对县文广新局文艺事业的大力支持,统一安排预算内演出队经费,加强演出队伍的经费保障,激发文艺人才的积极性,稳定了演艺队伍工作人员军心,打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综合评价始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演出队经费使用绩效为93分,等级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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