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方式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见《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四、抽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抽查单位 |
1 |
始兴县新一派专业理发店 |
2 |
始兴县金涛副食行 |
3 |
始兴县神州电脑专卖店 |
4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兴支公司 |
5 |
始兴县顿岗镇文文养殖场 |
6 |
韶关市金仕达制品有限公司 |
7 |
始兴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8 |
始兴县书香托管中心 |
9 |
始兴县绿森种植专业合作社 |
10 |
始兴县牧然土猪店 |
11 |
始兴县汇文商行 |
12 |
始兴县雷公坑养猪场 |
13 |
始兴县隘子镇德富实木家私厂 |
14 |
始兴县龙达建材购销部 |
15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16 |
始兴县体育场馆器材设备中心 |
17 |
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
18 |
始兴县家家乐液化气有限公司 |
19 |
始兴县兴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始兴五里山加油站 |
附件: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doc
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