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开展2018年季度“始兴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始文明办﹝2018﹞2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2018年度第一、二季度“始兴好人”评选活动,经各基层党(工)委和主管部门遴选、核查、推荐,网络展示投票,组委会评审,县有关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8年9月8日- 9月14日,共7天;
联系电话:3327100;邮箱:sxxwmb01@126.com;
单位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7号县行政大楼7楼县文明办。
附件:
始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