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将对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请广大公众对我县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制度定位、复议机构形式、复议范围、复议程序、复议前置、复议终局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10月23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始兴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