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煌宫豪庭
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煌宫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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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煌宫豪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始兴县城东路煌宫酒店东侧 |
环评机构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选址于始兴县城东路煌宫酒店东侧新建煌宫豪庭房地产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15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026.01平方米(包括计容面积和不计容面积)。本项目规划有住宅楼9栋,其中4栋低层住宅(1#栋、2#栋、3#栋、4#栋)每栋4层,地下一层,住宅楼户型一1栋26层,户型二1栋26层,户型三5栋(其中4栋18层,1栋13层),户型四1栋14层,户型五1栋13层。住宅总户数为696户。其他配套设施包括三级化粪池,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车位400个)及设备用房、社区用房、电房及物业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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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物 1、施工期扬尘:进行覆盖后运输,大风天气对各类堆场覆盖、喷水抑尘; 2、厨房: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家用脱排油烟机处理后,经烟道在楼顶排放。 3、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定期抽排,设置多个排风出口; (二)水污染物 1、施工场地:建筑废水回用于建筑施工,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 1、施工期建筑垃圾等定时清运至指定堆放场; 2、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1、施工期: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操作,并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 2、运营期:减速、禁止鸣笛,再经距离衰减及绿化阻隔后,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