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业院校、企业、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
为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保障培训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承训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上午11:00前提交申请资料至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需每页盖公章,一式三份封装文件袋。
二、承训工作内容
1.“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农村电商”等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2.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
三、申请单位范围和所具备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要求如下:
1.申请单位范围为以下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
(2)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2.申请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
(4)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路和
联系电话:0751-3327968
地址: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
(二)申请要求及材料
1.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质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提供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提供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
(4)行业协会,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具备培训职能的政府行业部门批文。
2.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三年内行为记录;
(2)企业具备培训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图片;
(3)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3.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按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填写《申请单位自评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一份贴在密封袋封面,其他三份分别装入密封袋中。
备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盖章后分别装袋密封好于截止日期前交到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逾期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各项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果,请申请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申请承训工作。
(二)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用评审、集体决策方式择优选定承训单位,通过遴选的承训单位将向社会公布名单。
(三)通过遴选的承训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前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开班备案和补贴备案,培训结束后,可向开班备案地和补贴备案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四)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遴选结果公布日起计算)需对承训单位进行测评,对承训期间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培训质量较差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机构予以清退,可重新遴选承训单位。
附件:1.申请表
2.申请单位自评表
3.量化标准评审表
4.量化标准评审汇总表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