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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法治始兴”的部署,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16年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32个单位共279项行政许可进行了梳理,并公布了《始兴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以县文广新部门为试点,初步拟定了9大项标准化模块,构建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框架。严格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48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韶府〔2016〕31号),对我县10个政府部门共3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全面完成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并对《始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公示。二是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窗口进驻管理,全县共有40个职能部门、408项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大楼,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有279项。全面启动了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印发了《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始府办〔2016〕20号),全县10个乡镇、127个村(居)公共服务中心正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建设完善中。出台了《始兴县推行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完成了县公共服务中心场所标识及牌子设立,设立了网上办事体验区。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江凌同志在始兴调研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始兴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进程。四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主体责任缺失、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加大问责力度,除对违纪人员公开曝光通报、扣发年终财拔绩效奖金、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外,同时扣发责任领导年终财拔绩效奖金。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方式,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需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县法制局审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提出审查意见24条,均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法制统一。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本县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共43件,其中拟修改10件、废止25件、保留8件。

(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县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对会议工作规程和议题报送流程图进一步修改完善,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对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环节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部门的职责。2016年,全县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各上会的议题,均进行了会前合法性审查。二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贯彻实施《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始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会议制度的通知》,在全县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考评等程序,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规定了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的数量和要求,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目前,县政府本级、各镇村已实现政府法律顾问100%的普及率。2016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已为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46件次,有效避免了县政府的法律风险。三是推进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全面实施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将以县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以及标的额较大的部门合同纳入事前合法性审查范围。同时,县法制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情况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助推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县法制局参与审查各类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25件,出具法制意见书31份,较好地保障县政府对外民事行为的合法安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准则。向全县各单位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陈小川、李春生同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粤府法〔2016〕46号),要求各单位通过出版宣传专栏、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确保以《条例》为执法准则,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制定《始兴县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安排》,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每季度分批对全县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情况,以及检查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情况、行政执法裁量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树立全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法〔2016〕64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了我县行政执法清理工作,依照“三定”规定,对行政执法责任核定的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梳理核查。共清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不符合《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3人,按照要求收回其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在系统上办理了注销手续。经梳理统计,我县在岗在编由省政府办理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为449人。继续加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检查力度,确保持证上岗落到实处。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积极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修订、执行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裁量标准,并借助座谈会、案卷评查交流会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督促指导。2016年,全县未出现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而被投诉查处的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县政府信息网为主,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同时,积极打造网上公开党政接访平台,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坚持主动正面回应。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县政府以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运行、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改进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稳妥探索纠错问责机制。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切实履行层级监督职责。2016年,县政府本级受理复议申请15件,从审结情况看,复议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的6件,确认违法、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的3件,终止审查3件,未审结3件。二是着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制,举办行政机关应诉培训会,提升行政应诉人员素质能力,防止因应诉不当导致行政案件败诉。加强行政与司法的沟通衔接。多次组织人员到法检两院进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解决行政案件的能力水平。自觉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及时反馈和落实司法建议。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其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2016年,县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县政府领导出庭1次。三是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积极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工作的衔接,健全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本地区社会矛盾纠纷。四是聚焦涉农、涉环境、劳资纠纷、房地产等6大矛盾多发领域,集中精力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积案。目前,省市维稳办对我县交办的3宗案件、县委常委会确定的40宗社会矛盾化解年重点案件均已全面化解。全力抓好敏感特殊时期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和信访情况“零报告”制度。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13件,调解成功2299件,调解成功率99.39%,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械斗31件148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始兴县2016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通过常务会议学法等形式,引领全县各部门贯彻学法用法制度。多次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提高了县政府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做好公务员学法考法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引导全县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学习、考试工作。

(八)不断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台阶上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完善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行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制定了《始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了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内容。四是扎实推进法制队伍建设。在县领导重视下,今年调入1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县法制局队伍中,有效提高了我县法制队伍的行政应诉水平。县主要执法部门均已设立法制股室,各乡镇也建立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加大对全县法制机构的业务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举办了全县执法人员培训班,不断增强法制队伍的战斗力。五是强化法治政府考核。发挥考核评价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作用,立足全县实际,着重体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得以不断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个别领导干部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甚至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都认识不清。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县法制局受制于人员编制不足,行政执法监督难以经常性开展,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县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不够高,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及时制定调整切实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力度,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的各项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四)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备案意识,不断提高案件报送工作质量。

(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及时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按照新修《行政诉讼法》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考核权重和分值;继续抓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八)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助推加快我县推进经济建设的工作措施,有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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