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9号)以及《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审批,对2019年3月新增孤儿公示如下:
序号 | 孤儿 姓名 | 性别 | 现 住 址 | 身份证号 | 监护人 |
1 | 李羽翔 | 男 | 始兴县沈所镇南方村李屋组25号 | 440222******1019 | 李德芬 |
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孤儿有任何异议,请电话或者书面材料反映给我局。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日-3月7日
电 话:0751-3325538
始兴县民政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