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66号)通知精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申报,对依托澄江黄酒酿造技艺项目的始兴县半天下酿酒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定澄江黄酒酿造技艺非遗工坊为始兴县第二批非遗工坊。
现将非遗工坊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始兴县文化馆
通讯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
邮政编码: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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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始兴县第二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
始兴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始兴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始兴县第二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