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始兴县沿溪河太平镇奇心村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工作,现将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结果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调整范围
二、划界原则
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及其解读的相关规定,对于无堤防且无规划断面的河段,其划界原则为“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其中平原网河区河道按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外延一定距离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因此,结合沿溪河太平镇奇心村段河道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划界原则为:对于沿溪河太平镇奇心村段河道,以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作为基准线,同时也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始兴县沿溪河太平镇奇心村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反馈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
联系人:龚晨
联系电话:0751-333350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xhzb@126.com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