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美景园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登蓬)
2019年8月,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陆续接到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始兴县百城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美景园分公司职工投诉称工资被拖欠。为查清事实,我局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调查。经查实,你单位(你)拖欠唐小姐等25名职工工资156034(壹拾伍万陆仟零叁拾肆)元整。
你单位(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五十六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你单位(你)于2019年10月23日前依法支付唐小姐等25名职工工资156034(壹拾伍万陆仟零叁拾肆)元整。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南丹凤山路口 邮编:512500
电话:0751—3327933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