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城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成员会议纪要公示

    2017年10月12日上午,始兴县城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成员会议召开,以下项目经此次规委会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望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始兴县司前镇总体规划(2016-2030)评审

《始兴县司前镇总体规划(2016-2030)》是指导司前镇未来十几年城市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规划成果于2017年1月1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现将规划成果提交规委会评审。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范围(以下简称“镇区”)由过境的武深高速公路、省道244 线与县道X346 所围合串联的区域,东起李屋村,西至林业站,南起武深高速出入口,北至司前垃圾转运站,涵盖社区居委会、刘屋村、李屋村以及温下村部分村小组,规划总用地面积2.28 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立足自然山水、生态农业、森林温泉等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司前镇区位和交通优势,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建设要求,将司前镇打造成为社会经济繁荣、生态环境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的特色旅游强镇、生态名镇,始兴县南片区的综合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初审意见:结合司前镇特色旅游业优化道路系统规划,完善后同意《始兴县司前镇总体规划(2016-2030)》

投票结果:14票同意1票不同意。

评审结果:按初审意见完善后同意《始兴县司前镇总体规划(2016-2030)》

二、始兴县澄江镇总体规划(2016-2030)评审

《始兴县澄江镇总体规划(2016-2030)》经2017年第一次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为:土地用地性质分布不合理,没有明显的功能分区,不同意始兴县澄江镇总体规划(2016-2030),修改后再议。现提交评审修改后的澄江镇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修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工业用地的调小和规划范围的调小。工业用地的减少,更加符合澄江镇打造有机农业小镇的目标,为有机农产品的生长和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环境。北部居住用地改为远景发展用地与土规进一步协调,这样规划范围减少了4公顷,更加有利于澄江镇未来的发展。

2用地布局的调整,功能分区更加明显。

(1)把部分商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产生了一个小型商业聚集圈,方便群众购物。

(2)把两块居住用地改为了商住用地,提高了中心镇区用地的经济价值,功能分区更加明显,更加凸显镇区的核心功能区作用。

(3)把部分商住用地改为了二类居住用地,使南部的居住功能区更加凸显出来,商业区和居住区的分开,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初审意见:同意《始兴县澄江镇总体规划(2016-2030)》。

投票结果:全票通过。

评审结果:同意《始兴县澄江镇总体规划(2016-2030)》。

 

 

三、广东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沙水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

沙水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始兴县顿岗镇北侧、始兴县城的东侧,西侧临省道343、南侧临省道244线。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960公顷(14400亩),其中工业用地为355公顷。 

本次规划土地使用布局如下: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规划区西北部临近园区南北向生活性主干路和原管委会及其周边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4.7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4.67%。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规划区中心位置,纵5路东侧,中心公园用地周边设置行政办公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4.4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5%。3工业用地设置在城市下风向,主要位于规划区西部和南部,总用地面积35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6.95%。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72.1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7.52%。5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为70.3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7.33%。6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基本农田、水系、部分园林用地,总用地面积3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0.11%。

本规划中容积率为上限指标包括:居住用地2.5;行政办公用地2.5。为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工业用地容积率0.5控制为下

本规划中建筑密度为上限指标(工业用地为下限):规划新区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下(工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上)。

本规划中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工业用地为上限):规划绿地率除了商业服务业设施控制在30%以上(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下)。

初审意见:1产业布局无须如此细化;2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FAR≤2,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0%。优化后同意广东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投票结果:12票同意3票不同意。

评审结果:按初审意见优化后同意广东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广东始兴县工业园区东湖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始兴县工业园区东湖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2017年第一次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为:不同意《始兴县工业园区东湖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东湖坪片区用地范围并结合上奉寺规划方案以及道路规划和停车场的布置修改后再议。

本次修改将上一轮方案中北侧涉及上奉寺范围用地的三个地块,移出本次东湖坪控规的规划范围。东湖坪工业园区位于始兴县西北部,国道 323 线旁太平镇的东湖坪路段。本次规划范围,西邻墨江,南邻韶赣铁路,东以规划的城市次干道为界,北以规划的休闲性景观道路为界;规划范围92公顷( 1380亩 ),其中工业用地为65公顷。

本次规划土地使用布局如下:1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规划区西部,总用地面积为3.7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4.08%。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位于规划区西部,总用地面积为2.4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2.67%。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位于规划区东部,介于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绿地之间,总用地面积1.2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35%。4工业用地设置在城市下风向,位于规划区东部,总用地面积64.5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0.37%。5防护绿地位于规划区周边,面积6.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7.47%。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2.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14.07%,全部为城市道路用地。

本规划中容积率为上限指标(工业用地为下限):居住用地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工业用地0.5。

本规划中建筑密度为上限指标(工业用地为下限):规划新区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下(工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上)。

本规划中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工业用地为上限):规划绿地率除了商业服务业设施控制在30%以上(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下)。

初审意见: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FAR≤2,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0%。优化后同意始兴县工业园区东湖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投票结果:全票通过。

评审结果:按初审意见优化后同意始兴县工业园区东湖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始兴县经营性公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

《始兴县经营性公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53734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4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26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7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比例为1车位/50个墓穴。其他配套设施及要求详见附件。

初审意见:同意始兴县经营性公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投票结果:全票通过。

评审结果:同意始兴县经营性公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始兴县上奉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

《始兴县上奉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5个地块,A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23133.39平方米: 

B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325.48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平方米。

C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1747.11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1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6平方米。

D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1534.59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1平方米。

E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3405.47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2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6平方米。

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符合《韶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初审意见:1与国土部门沟通,修改该控规名称;2扩大各地块的用地范围,以确保按规定退让之后能够满足上奉寺各功能的建设要求;3确定A地块的用地指标

投票结果:13票同意,2票不同意。

评审结果:按初审意见修改后同意始兴县上奉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如下:

该地块控规名称改为《始兴县上奉寺南侧佛光大道、念佛堂等五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A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23133平方米,绿地率≥30%。 

B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573平方米,容积率≤0.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2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平方米。

C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2416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1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99平方米。

D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2062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1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5平方米。

E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4149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绿地率≥3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2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8平方米。

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符合《韶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始兴县新妇幼保健医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

《始兴县新妇幼保健医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面积13663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首层可建建筑面积≤47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6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比例为≥0.4车位/100㎡,其他配套设施及要求详见附件。

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符合《韶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初审意见:同意始兴县新妇幼保健医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妇幼保健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在初步方案二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再提交规委会评审。

投票结果:全票通过。

评审结果:同意始兴县新妇幼保健医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妇幼保健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在初步方案二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后再提交规委会评审。

八、始兴县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

《始兴县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面积66744平方米,其中代征地面积7545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919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首层可建建筑面积≤20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39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比例为≥0.5车位/100㎡,其他配套设施及要求详见附件。

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符合《韶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新人民医院控规已在2016年第一次规委会评审通过,因国土部门调整了用地范围,现重新上会讨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不变。

初审意见:同意始兴县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投票结果:全票通过。

评审结果:同意始兴县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九、始兴县人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评审

始兴县新人民医院位于狮石下村墨江北岸兴隆大桥以西,总用地面积6674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919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

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建设地下一层,地上部分包括一栋医疗综合楼(裙楼为门急诊医技部,地上4层,主楼部分为住院楼,地上9层)、一栋感染楼(2层)、一栋后勤楼(3层)以及垃圾站、液氧站、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25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9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10平方米(全计容),地下建筑面积9979平方米。建筑密度21.21%,容积率0.93,绿地率35.05。设病床数500个,机动车停车位435个(地上252个,地下183个)。

人民医院建筑设计方案中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控规要求。

初审意见:优化外立面效果后再提交规委会评审。

投票结果:全票不通过。

评审结果:优化外立面效果后再提交规委会评审。

 

 

十、始兴县体育公园方案评审

始兴县体育公园项目拟在现体育馆以西新建田径运动场(含足球场等器械场)、体育场(运动场看台)、全民健身中心及游泳池。

项目占地面积400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7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471.5平方米,包括健身中心6000平方米,游泳中心761.27平方米,看台1710.23平方米;非计容建筑约18300平方米(地下室),地下停车约306台。

初审意见:同意体育公园的功能分区和平面布局

投票结果:体育公园的功能分区和平面布局全票通过;外立面效果11票选择方案一,4票选择方案二。

评审结果:同意体育公园的功能分区和平面布局,外立面效果选择方案一

 

本规划公示10个工作日(从上网之日开始计算)。

请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电话:0751—3334223,联系人:徐静

地址:始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办(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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