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2022年第一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案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欠薪单位:诺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华公司)

欠薪项目:始兴县沙水工业园区华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

欠薪地点:始兴县沙水工业园众泰路3

法定代表人:邹文慧

股东:广东托克投资有限公司

20211127日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先后接到徐江等工人投诉始兴县沙水工业园区华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拖欠工资。为查清事实,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诺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72名工人工资929246元。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拒不整改。2022113日,我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

现依据《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级管辖的用人单位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或影响较大的,可以向社会公布:(一)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四)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五)非法使用童工的;(六)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七)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八)无理拒绝、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九)存在其他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基本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现依法向社会公布诺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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