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通告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空气污染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现实问题。蓝天保卫战是中国政府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而发起的一场攻坚战,其主要目标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及清洁能源利用,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解决我县环境空气污染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禁燃区划定后,对违反规定在划定区域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或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下一步,我县相关部门将严格规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充分发挥目录的作用,从改进城市能源结构入手,继续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同时,随着相关条件不断完善,禁燃区范围将逐步扩大,从而不断改善全县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包括执行时间与范围、高污染燃料类别、管理要求、“禁燃区”范围附图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执行时间与范围,主要规定了通告执行有关规定的起始日期、“禁燃区”详细划定范围。
高污染燃料类别,主要明确列举了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属于通告所称的高污染燃料类别。
禁燃区管理要求,主要规定了在“禁燃区”划定范围内管理工作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
“禁燃区”范围附图。
三、通告的适用范围
通告适用于在划定范围内:韶赣铁路以南、兴隆大桥延长线以东、县道344线以北和天元大桥—中等职业学校—始兴站以西,执行“禁燃区”有关管理要求。
四、通告的有效期限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十二条规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通告有效期定为自颁布之日起五年。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
2023年12月26日
查看相关文件:关于调整始兴县高污染燃料Ⅲ类(严格)禁燃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