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一)上级政策刚性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国务院2005年印发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治理,做好水质检测和卫生防护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同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二)县域实际发展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行使的决定》(粤府〔2020〕62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514号)要求,始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结合本县集中供水格局和水源保护区范围不匹配的实际情况提出本方案,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拟解决的问题
1.解决县域集中供水格局与水源保护区范围不匹配的问题,让保护范围更贴合实际供水需求。
2.破解部分水源地保护责任不清、管控无序的难题,通过精准划定边界明确管理责任。
3.补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等方面的短板。
4.理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管理体系,推动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保护机制,切实筑牢农村饮水安全防线。
(二)目标任务
本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边界,通过精准划定保护区范围,解决以往部分水源地保护责任不清、管控无序的问题。二是保障饮水安全,为农村群众饮用优质、安全的饮用水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助力县域发展,为始兴县城乡融合发展、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划分(调整)依据、划分(调整)原则、划分(调整)成果以及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建设管理要求。
1.基本情况:将隘子镇、司前镇、澄江镇、马市镇和罗坝镇在用的19宗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调整),其中18宗为新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1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隘子镇石井饮用水水源地)。
2.划分(调整)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3.划分(调整)原则:一是统筹区划,突出重点;二是科学前瞻,实用可行;三是防治并重,注重管理。
4.划分(调整)成果:对19个水源地进行划分(调整),明确了保护区名称、水源地类型、保护区级别、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及水源保护区划定面积,附图、附表包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详细地理信息。
5.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建设管理要求:一是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要求建设基础保护设施;二是按照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三是完善饮用水水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库、配备器材设施以开展风险防控与提升应急能力。
6.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为保障农村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质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划定,需要特殊保护的饮用水水源水域与陆域范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指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对地表水各类水域的水质指标、限值及监测方法作出的强制性标准,是水源保护区水质管控的核心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指国家发布的,用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界定、范围划定、边界核定的统一技术标准。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隘子镇石井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建国村斜梅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井下村鸭麻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五星村吊拐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风度村石灰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司前镇甘太村下再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黄沙村岩子石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江草村黄竹山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温下村压吉山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月武村田一片乌龟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月武村上河铜仔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澄江镇潭坑村大坑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马市镇远迳村菜子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罗坝镇东二小台饮用水水源地、角田村石壁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田心村张家山林场枫树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平村吊子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上营村鱼政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大水村双干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共19宗在用饮用水水源新增(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与监督工作。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方案直接惠及始兴县农村居民,通过科学划分与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边界、压实保护责任、完善监测预警与应急体系,持续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为农村群众提供稳定、安全、达标饮用水,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助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始兴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