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1918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3333459)。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韶关市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国整办〔201921号)、及《关于印发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始府办明电〔20196号)文件精神,为压实扬尘整治主体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国道、省道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持续有效推动我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路长责任,以重点整治路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为工作重点,突出部门协同联动,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管理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实行联防联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政齐抓、上下共管的工作格局。 

  2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路长制,实现一路一长、一路一策,做到因地制宜、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解决我县国省道沿线三场一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广告牌、国省道沿线两侧裸露地、平面交叉道口、土路肩硬化、乱摆乱卖、绿化补种等突出问题。 

  3坚持分级管理、动态评比。对全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整治进行分级管理,制定评比标准,县级以月度考评形式,动态评定各乡镇整治工作实效等次,将考评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并抄送县四套班子领导。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路长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价,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激励问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体系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县国省道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整治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行路长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县国省道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省道整治办)负责推进全县路长制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指导路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路长制考核、督查、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设立乡镇国省道沿线整治办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路长制的实施工作。 

  (二)构建路长管理制度。实行四套班子领导同志挂路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同志担任路长,其中:重点整治路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国省道路段(示范路)路长主要由党委、政府班子领导担任,其余国省道路长主要由人大、政协班子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路长为总协调、总负责人。主要负责挂点国省道环境及扬尘专项整治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管理人员的到位问题,协调处理辖区国省道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中重大问题;监督和协调相关部门和第一责任人履职,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做好管辖国省道沿线整治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管辖国省道的联合整治工作及应急处置,组织做好管辖国省道公路的一路一档,宣传动员工作。 

  (三)构建路长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国省道每条整治公路路长、第一责任人及乡镇、住管、公安、交运、公路、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任人构建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联合机制,主动作为,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整治目标。 

  三、整治内容 

  (一)国省道沿线砂石场(堆)、学车场(教练场)、停车场和修理铺(厂)整治。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两侧砂石场(堆)、学车场(教练场)、停车场和修理铺(厂)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行为,查处与其相关的违法建设;整治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周边扬尘污染的行为;整顿平面交叉道口与国省道连接路段未硬化或硬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查处损坏国省道路缘石、排水沟等行为。 

  (二)国省道平面交叉道口整治。整顿连接国省道交叉道口道路未硬底化或硬底化达不到要求的行为(原则上硬底化路段的宽度不少于5米,长度不得小于50米,长度确实不足50米的,按实际计算);整顿连接国省道交叉道口路肩未硬底化的行为。 

  (三)国省道土路肩整治。对辖区国省道红线以内土路肩进行摸底调查,对具备硬化条件的土路肩进行硬化。 

  (四)国省道沿线涉路乱象整治。一是整治国省道沿线乱停乱放。清理整治非法占用(利用)土地堆放砂石、停放车辆的行为。二是整治国省道沿线乱堆放。对道路两旁乱堆放进行全面清理。三是依法拆除国省道沿线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非公路标志等。 

  (五)国省道沿线户外违章广告标(牌)整治。拆除无任何设置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标(牌);拆除审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的户外广告标(牌);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标(牌),整顿有安全隐患和陈旧损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标(牌);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指路牌、交通标志牌、标识、宣传牌;拆除影响视线的户外广告标(牌)。 

  (六)国省道沿线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协助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等流体物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带泥(砂)上路、物料遗撒等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报送的管理流程。 

  (一)巡查。路长、第一责任人,县国省道整治办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第一责任人和县国省道整治办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县国省道整治办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县国省道整治办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县国省道整治办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报送。各乡镇应按要求落实联络员制度,积极配合完成县国省道整治办交办的工作,及时报送本乡镇整治工作相关文字和图片材料,确保县镇两级信息沟通渠道畅通、高效,确保报送数据真实、有效。 

  五、工作考核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提高政治觉悟,从讲政治的高度承担起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我县关于建立路长制,实行四套班子领导包干制,责任到人的工作部署,做好本辖区国省道第一责任人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落实,督促指导各村和整治工作人员履职,确保我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线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全力开展,取得实效。 

  (二)县国省道整治办应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各乡镇贯彻落实我县部署的关于建立路长制,实行四套班子领导包干制,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并对各乡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全县各乡镇贯彻落实情况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三)按全县工作方案时间节点组织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挂钩督导组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乡镇每月开展交叉检查,实行一周一暗访、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对各乡镇国省道路段进行考核评分。对整治成效不理想考核情况不佳的,由县政府领导对责任路段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绩效评价体系。 

  (四)通过全面开展现场督查、数据核查、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不足、薄弱环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原则,督促各乡镇政府切实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对全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进行专项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路长制公示牌。由县国省道整治办负责落实路长制公示牌的安装挂牌工作,在67日前完成。路长制公示牌设置完成后,县国省道整治办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抓好示范引领。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迅速安排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以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为契机,精心打造好示范路段,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部门和群众层面人人参与护路爱路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核。路长制执行情况列入有关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体系,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现象,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由县国省道整治办适时予以通报。 

 

 

附件:1.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整治工作路长制责任人员名单 

 

附件1

始兴县国省道沿线环境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路长制”责任人员名单

 

序号

行政区域

国省道名称

路段

管辖里程     (公里)

路长

第一责任人

合计

7条

202.1

7人

7人

1

始兴县

G323线       S244线

马市段

53.65

赖根(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坚(马市镇镇长)

2

始兴县

G220线      G323线

太平段

22.25

黄建华(县委书记)

李子榕(太平镇镇长)

3

始兴县

G220线      G535线      S244线

顿岗段

34.6

叶洪番(县长)

王建明(顿岗镇镇长)

4

始兴县

G220线

深渡水段

17

赖小红(县委宣传部长)

 邵耀发(深渡水乡乡长)

5

始兴县

G220线

司前段

22.9

曹胜文(县纪委书记)

张朝焱(司前镇镇长)

6

始兴县

G535线

澄江段

26

雷雨明(县政协主席)

卢海燕(澄江镇镇长)

7

始兴县

S244线

隘子段

25.7

汤爱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县军(隘子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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