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2〕62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2012年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2012年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始兴县2012年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启动和推进我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有效保护耕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工作方式
(一)指导思想。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有效整合资源、引导资金,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方面关系,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县“十二五”期间须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约10万亩(其中示范区9.3万亩),2012年年底前须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2013年4月底前须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1582亩(其中示范区29200亩),并通过检查验收。
(三)工作方式。上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且涉及国土、农业、烟草和农田水利等多个部门,为切实整合各类资源,迅速启动并推进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决定按照“标准统一、资金统一、先易后难、协同推进”原则,将全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约4.5万亩(示范区4.45万亩),其中2012年度须完成1.6万亩(示范区1.45万亩);县农业局牵头承担约4万亩(示范区3.65万亩),其中2012年度须完成1.1万亩(示范区1万亩);县烟草主管部门牵头承担马市镇高标准烟田建设约1.5万亩(含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不少于7000亩),其中2012年度须完成6000亩(含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约5000亩)。各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务必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其中高标准烟田建设必须按照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交给烟农生产。各乡镇必须按照工作方案和设计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确保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排解,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把好事做好”。同时,县国土资源局还需负责组织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做到规划先行、用规划指导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开垦以及增减挂钩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确保2013年4月前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指标。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始兴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思远(县长)
副组长:周顺明(副县长)
何晓域(副县长)
成 员:钟祥荣(县府办)
张晓华(县府办)
谭聪礼(县国土资源局)
梁志君(县农业局)
邱焕运(县林业局)
胡长江(县监察局)
朱光东(县审计局)
黄月文(县发展改革局)
汤爱亮(县财政局)
王迁亮(县交通运输局)
范立生(县水务局)
聂金明(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张朝东(县环境保护局)
钟俊周(县烟草专卖局)
赖 雄(太平镇)
钟茂柱(马市镇)
聂金鑫(顿岗镇)
张国华(城南镇)
阳 锐(沈所镇)
沈小明(澄江镇)
何祺琦(罗坝镇)
邓伟华(深渡水瑶族乡)
郑树生(司前镇)
邓扬柱(隘子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谭聪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术生、李保平和郭唐华同志任副主任。
三、资金筹措方案
县水务、农业、烟草及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充分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全面提高建设质量、提升整治效果。县将设立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专账,资金使用须遵循“归口管理、集中支付、有效监管”原则。
四、实施步骤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选点。由县国土、农业部门协助有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政府对项目位置进行选点,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按1:1.2进行选点,近年来已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整理的项目暂不列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点范围,选点地块需征得村委会和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避免实施建设时引发纠纷。前期选点工作费用按照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费用的6%提取。
(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可研报告、规划编制程序及成果要求。
1.建立规划编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政府负责,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住建、交通运输、环保、水务、林业、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联席会议制度。
2.调查分析。规划以乡镇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国土资源部门与农业部门提供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战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中的生态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3.协调论证。规划成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征求规划编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4.成果报批。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实施,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规划成果报备审核时,一并随文附报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
5.成果要求。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和规划数据库组成。
规划文本。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各类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规划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介绍土地整治潜力评价方法、过程和结果,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衔接和意见采纳情况。
规划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和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分布图等。
规划附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报告、专题研究报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规划数据库。包括符合县级规划数据库标准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由县国土资源和农业等部门收集整理各乡镇选点资料编制项目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后立项。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先由乡镇按要求进行选点,把选点地块及面积上报高标准基本农田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按“先易后难,协同推进”的原则把建设面积分解到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招标并实施,也可统一设计后,将项目施工委托乡镇政府实施,资金统一由县财政拨付。
(五)项目前期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测量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等由牵头单位招标组织相应资质单位实施,通过专家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国土、农业等部门审核备案。
(六)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后,由各项目中标单位按验收工作要求将有关资料上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由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申请验收,最终由省抽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