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2〕63号
关于印发2012年始兴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2年始兴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2012年始兴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强化社会面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推进“网格化”、“户籍化”管理为基础,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的宣传手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将渗透各单位的普遍性宣传和开展社会化的集中性宣传相融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二、指导思想
着力围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战和冬季防火等重大工作部署,不断拓展消防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人为火灾危害。
三、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201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严石磊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陈春银、县公安局副局长钟运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朱志勇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朱志勇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媒体和社会消防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在11月份掀起全民参与消防的新高潮,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一)举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宣传活动。11月6日下午,在始兴中学举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全县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活动。现场组织开展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二)举办始兴县第二届消防知识有奖竞答活动。11月1日至11月29日,以发送明信片的形式,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消防知识有奖竞答活动。11月29日,邀请县政府领导为参与活动的获奖群众发放奖品和奖金。
(三)开展消防车辆巡游和公园主题宣传活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车辆于11月9日上午在辖区开展消防车辆巡游宣传;并在九龄宾馆(九龄公园旁)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内容包括器材装备展示、宣传资料发放以及消防咨询服务。
(四)开展“社会群众来参观体验”活动。增加消防站开放的力度和频次,广泛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到消防站参观学习,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消防宣传月期间,消防站组织群众来队参观体验人数不少于4000名。
(五)开展“消防志愿者送安全”活动。主动协调共青团和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单位,组织消防志愿者在社区(农村)居委会和辖区民警(片警)的配合下,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服务活动,通过派发消防宣传单、解答消防疑难问题、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等形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六)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一是“119”消防宣传月期间,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单位要免费向全县手机用户群发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信息;二是县广电台要在“119”宣传月期间刊播消防专题、专版,播放《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动画片》、《消防安全进学校知识片》、《防火墙工程建设》等知识短片和公益广告,加强媒体播出公益广告频度;三是辖区各网吧要利用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做好网页消防宣传。
(七)“百行万家体验火场逃生”活动。宣传月期间,全县要广泛动员发动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火场逃生体验、消防图片展示、消防知识咨询等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好人员、经费、措施,全力为消防宣传月营造浓厚氛围。
(二)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牵头围绕宣传月主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策划组织宣传活动,做到“重点突出、点面兼顾、体现特色”,实现宣传“四有目标”(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栏),不断推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注重实效,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部署、策划、实施以及活动视频收集报送,确保宣传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有价值的消防新闻线索,要第一时间发布并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各乡镇要制定相应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并于活动结束后写好总结,分别于2012年11月8日、29日前报送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751-333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