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组建始兴县综合应急队的通知

始府办〔2012〕76号

于组建始兴县综合应急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十四届第11次(〔2012〕12号)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县政府同意组建始兴县综合应急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组建县综合应急队
收回县民兵应急分队,整合民兵应急分队、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和森林专业消防队,组建一支50人以上的综合应急队伍,由县统一管理、集中办公、专业培训,实行一队多用,综合运用于森林防火、防洪、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
二、县综合应急队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在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间的应急救援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
    (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森林防火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包括火灾事故、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爆炸、群众遇险等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公安消防、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县综合应急队的保障措施
县综合应急队隶属县政府直接领导,统一管理、集中办公、专业培训。为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县综合应急队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公经费由财政解决,实行专款专账。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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