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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始兴县抓好 “四节”、“四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12〕78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抓好 “四节”、“四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抓好“四节”、“四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始兴县抓好“四节”、“四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四节”(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四会”(全国、全省人大、政协四个会议)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面稳定火灾形势,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全县进入防火工作特别防护期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加强火灾综合防范,有效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实现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为创建“平安广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 “四节”、“四会”消防安保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防护期全县消防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钟运柱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朱志勇担任,成员为县公安消防大队其他党委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四节”、“四会”消防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实时调度、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王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三个坚持”,确保组织发动到位。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会议,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工作督导、检查考评和跟踪问效,广泛发动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四节”、“四会”期间全县消防安保工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氛围。二是坚持部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考评,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三是坚持多警联勤。消防、治安、警务、宣传等警种要将“四节”、“四会”期间全县消防安保工作纳入业务工作一并组织部署,打破警种界限,经常开展联合行动,提高打击消防违法行为震慑力。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加强对所列管的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二)加强“三项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一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及时制(修)订和落实消防规划,建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对消防力量、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要协调市政、建设、供水、通信等部门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深入推进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落实专门消防管理人员,广泛发动乡镇、村居、社区和社会群众参与网格化排查和网格化宣传培训,提高群众自防自治能力和基层火灾防控水平。2012年12月30日前,4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三是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加大投入,建立与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相适应的消防力量、装备、训练和保障体系,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灭火救援攻坚组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攻坚克难能力。健全完善供水、供电、供气、医疗、工程抢险、气象等部门参加的联勤联动机制,建立落实资源共享、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联合演练制度,提高综合应急联动水平。
(三)做到“三个严格”,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一要严格重点单位管理。要把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和建筑消防设施“身份证”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2012年12月30日前,3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全省“两会”召开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检查一遍。二要严格薄弱环节整治。要针对本辖区易发生火灾的区域、行业和场所,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加强对“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和既有建筑的集中整治,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源头管控、挂牌督办、技防改造等手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取得实效。三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各部门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联合作战,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本地区火灾防控薄弱的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认真组织好“四节”零点行动,对集中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格执行“五个凡是、五个一律”。凡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凡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或在“三小”场所违规留宿住人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重大火灾隐患场所久拖不改、冒险生产经营的,一律由县委督办进行挂牌督办,并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四)突出“三个强化”,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一是强化宣传协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加强密切协作,深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安排专门时段、专门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百姓、实效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强化针对性宣传。要大力宣传“96119”热线,健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关注身边安全、举报身边火患。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提示性宣传。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居)等基层网格化组织和消防志愿者力量,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要注重加强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要以社区、学校、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强化全民培训。要推动行业加强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防范火灾能力。重视发挥继续教育作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实际制定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督导。采取主要领导带队检查、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突出问题跟踪督办等形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帮扶,推动工作落实。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零点”行动组织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落实考评奖惩。把“四节”、“四会”期间全县消防安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评的重要内容,表彰先进,通报落后单位。对于工作不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究问责。
(四)及时报送情况。为更好的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四节”、“四会”期间全县消防安保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联系人:白洪洋,联系电话/传真:0751-333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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