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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始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1219

  关于印发始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始兴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做好 2010 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 2010 1 号)、《关于 2011 年中央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有关事项的函》(国农改〔 2011 1 号)、《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广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 2011 4 号)及《关于在全省铺开村级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粤财农〔 2012 8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级公益事业为载体,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  全面发动,自愿申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既要全面发动,又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组织、村民和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重点选取农民需求最迫切、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作为切入点,确保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可行和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三)  量力而行,减轻负担。在选择项目较多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工程量适中、没有争议、效益显著的项目,引导村集体经济投入,提倡社会各界捐助,在项目实行中不得超过筹资筹劳的规定标准,不产生新的债务。
(四)  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   奖补目标、范围、补助标准
(一)奖补目标。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使我县的村级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人居环境有较大改观,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有较大进展。逐步建立我县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奖补范围。一事一议的适用奖补范围主要是户外村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 村内道路建设及硬化;
2. 小型农田水力设施;
3. 安全饮水工程;
4. 环境卫生设施;
5. 村庄绿化、植树造林;
6.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村外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不得向村民筹资筹劳。
(三)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集体投入等项目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
四、奖补程序
(一)项目申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户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在提交一事一议项目申请表 1 2 3 (见附件 1 2 3 )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时一并提出,由乡镇政府审核后汇总上报(见附件 4 )。
(二)项目审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论证,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并将审批情况报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
(三)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收缴筹资、组织筹劳、开展项目建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作为项目议事主体组织实施,并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台账。
在项目实施筹资筹劳过程中,要求有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同一背景相片;并严格遵守《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广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 2011 4 号)文件精神,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 20 元,每个劳动力(男性 18 55 周岁、女性 18 50 周岁)每年筹劳不得超过 5 个工日(每个工日折款不超过 80 元)。
(四)资金拨付。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拨汇到县。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度和项目合同要求,实行财政报账制度管理。项目完工并经县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依据议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等拨付全部奖补资金。
五、组织措施
(一)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县农业局、财政局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项目审批和验收、资金的拨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初审和项目具体实施的监督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议事范围包括建制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原则上应由村 两委 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申请、实施和管护,建立台账。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
(二)  做好规划,明确奖补工作目标任务。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规划,把一事一议项目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的 整村推进 、农村饮水工程、农村环保、村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民生工程的支农资金结合起来,按照 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 的原则,明确奖补工作目标,做到 统一规划、分期分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辐射、连片推进
(三)  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等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县、乡镇要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出资或投劳凭证、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  制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保证长期发挥效益。按照 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 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 1.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2.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
3.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4. 广东省     县(市、区)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表格1-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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