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2013〕2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先进乡镇和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2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更好地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对马市镇等6个乡镇和县经信局等6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详见附件)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各乡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监管,真抓实干,为建设幸福美丽始兴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受表彰的乡镇和单位名单。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3日
附件:
受表彰的乡镇和单位名单
一、受表彰的乡镇
一等奖:马市镇
二等奖:太平镇、罗坝镇;
三等奖:顿岗镇、城南镇、深渡水瑶族乡。
二、受表彰的单位
一等奖:县经信局;
二等奖:县质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三等奖: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