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函〔2012〕99号
关于成立韶关市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韶关市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韶关市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伍 文(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照猜(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邵耀发(县安全监管局)
吴惠文(县安全监管局)
赖玉娟(县监察局)
魏 浩(县检察院)
钟运柱(县公安局)
田道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娅萍(县总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一、 事故调查组
组 长:邵耀发(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赖玉娟(县监察局)、魏浩(县检察院)、钟运柱(县公安局)、徐勇生(县安全监管局)、邓华超(县安全监管局)、林智清(县安全监管局)、李蕴强(县安全监管局)
二、善后处理组
组 长:肖家锋(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聂金鑫(顿岗镇镇长)
成 员:田道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娅萍(县总工会)、魏平(县住建局)、曾杰武(韶关市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