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始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

始府办〔2012〕11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始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1〕88号)精神,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长远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始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任务。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措施稳步推进,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联合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但目前我县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全省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建设创新型始兴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的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仍然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科普产业培育和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科学基础教育需要进一步推进,科普政策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被充分调动。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始兴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化城市化加快、信息化市场化加快和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加快的重要转型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服务民生、面向基层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始兴的工作主题,深入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加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始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成效,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主要体现为: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始兴的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创新创造、生态文明、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3.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组织与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4.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总体任务:
    ——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培养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2.措施:
    (1)到2015年,全县50%的学校(指县直中学、乡镇中学、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建立科学活动室,要创建2所以上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2)为保证始兴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全县各中小学校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计划安排落实、管理制度完善、活动经费有保障。
    (3)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专兼职科技教师队伍,有科技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安排。
    (4)重视校内科技场所建设。学校建有科技活动室(馆)、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科普书籍不少于30%,学校科技教育场地基本能满足开展科学教育的需要,并得到有效利用。
    (5)重视校园科普阵地建设。学校校园文化和环境设计中,具有科普宣传教育的氛围,建有科普宣传画廊等宣传阵地,并能充分利用学校科普宣传画廊、广播站、网站、校园报刊等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
    (6)档案资料完备。学校每年开展各类科学教育活动的计划、总结、图片、音像等资料齐全、规范,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7)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学校按教学计划要求,开齐上足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等科学类课程;把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作为学生科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贯穿各学科的教学全过程;注重在科学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方式,形成浓厚的科学教育教学风格。
    (8)定期开展科技活动。学校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学生科技社团组织和科技兴趣活动小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科技活动和2次全校性的主题科普活动(科学节、科技周等),活动做到“五有”(即有活动计划,有指导教师,有场地设备,有活动总结,有经费保证)。学校每年至少出版2期以上相关内容的科普宣传栏。
    (9)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学校能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活动。
    (10)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和情景式教育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分工: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团县委。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妇联、县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科学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2.措施:
    (1)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2)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农民创业培训、星火科技培训、技能竞赛、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农技员培养计划等活动,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每年农村党员干部参加科学素质培训的比率要达到30%以上,农民科技培训(劳动力农民)的比率要达到40%以上。
    (3)继续实施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4)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进步活动月、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县属各学(协)会每年至少参加以上活动中的一个活动。
    (5)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每个乡镇要成立1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立2个以上科普示范基地。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
    (6)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普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地方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普教育、传播与普及。
  3.分工: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县科协。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适应始兴加快城镇化进程,探索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城镇化发展道路的要求,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城镇化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措施:
    (1)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和培训教材;
    (2)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县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3)促进用人单位重视和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4)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
    (5)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
    (6)深入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7)建立县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8)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
    (9)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
    (10)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立科普宣传阵地。
  3.分工: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气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措施:
    (1)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2)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在全县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科学普及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3)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始兴等战略思想以及始兴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
    (4)在公务员中强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在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 
    (5)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办好始兴县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3.分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2.措施:
    (1)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每个社区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以上全社区性的科普活动。
    (2)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面向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3)深入实施科普示范社区创建。开展科普志愿者社区服务站、建设社区科普图书室、建设社区科普画廊等创建活动,提升科普惠民水平。
    (4)健全社区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5)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平台。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3.分工:
  牵头部门:县科协、县妇联。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2.措施:
    (1)鼓励教师参加高等师范院校科学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着力打造专业的科学教育师资队伍。
    (2)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
    (3)以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4)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工作建设。
    (5)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6)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
   (7)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
    (8)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9)继续推进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10)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3.分工: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全县社会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的科普作品。
    ——集成县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2.措施:       
    (1)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                     
    (2)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的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                                    
    (3)加强县内县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县外优秀科普产品,带动我县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4)把科普作品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
(5)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6)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县属各学会、各专业技术协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7)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8)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
    (9)推动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
(10)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的指导和规划,不断优化科普资源的内容和结构,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的新型科普资源。
(11)进一步完善始兴科普网站,以始兴科普网等科普网站为平台,建立动员激励机制,通过分散存储、集中服务等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12)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贯彻执行省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      
    (13)举办科普产品交流活动,及时发布科普场馆建设和科普活动信息,为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搭建交流和服务平台。
    (14)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3.分工:
  牵头部门:县科协、县科技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2.措施:
    (1)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
    (2)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
(3)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
(4)县级主要新闻媒体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设立科技宣传专门机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扶持科技宣传报道做大做强。                                       
    (5)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农村的发行和使用工作。
    (6)开展“始兴科技好新闻”评选活动。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县级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7)各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组建科技宣传专家库。
(8)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技专家与媒体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9)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10)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                     
    (11)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形式,县级重点新闻网站开设科技宣传专栏。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3.分工: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科学、合理布局的全县科普资源配置格局。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2.措施:
    (1)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贯彻执行地方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及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发布县级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报告。
    (2)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3)按照国家《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积极筹建县科技馆。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技馆的教育功能,提高各级各类科技馆的重复参观率。
(4)加强对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以大型社会化科普设施为核心支撑的现代公益性科普体系建设。
(5)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
(6)充分利用县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比如建设丝绸文化创意园。
    (7)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创建一个省级、两个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建立由科研机构、企业、生产基地等组成的县级科普教育基地联盟,推动科普基地加强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运行机制。
(8)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
(9)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                        
    (10)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11)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
(12)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在全县80%以上的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漂流图书室,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4次以上。
(13)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3.分工:
    牵头部门:县科协、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2.措施:          
    (1)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                           
    (2)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人才建设。
(4)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                 
(5)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学校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
(6)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7)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8)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      
    (9)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10)推动建立地方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        
(11)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讲师团等专业团体的作用,规范科普志愿服务行为。
(12)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13)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技术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的研发与设计,提高科技工作者自身的科学素质和科学道德水平。
    (14)依托有条件的科技社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普场馆、传媒机构,扶持建设科普创作与设计培训和实践基地。充分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端科普创作与设计人才、团队与组织。      
(15)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媒体、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
(16)结合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培养一批策划、设计、制作、传播能力强的科普传媒人才。
  3.分工: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科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1.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2.措施:             
  (1)落实始兴县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县外进修、县外交流、实践锻炼等,培养适应我县科技馆、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执行国家专职科普工作者的评价标准。                              
    (2)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3)研究制定在县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4)推动县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
    (5)推动承担县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出表率。 
(6)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
(7)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
(8)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发展。      
    (9)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建立我县《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始兴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全县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我县《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10)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3.分工:
    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科协。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县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支持本级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方案。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提供保障。
    2.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为方便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每年年底应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与整理工作。                  
    3.县科协要充分发挥县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
    县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规定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促进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和地方规章,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经费支持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工作。
各乡镇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顺利实施。      
    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县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县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及各部门制定“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1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十一五”的工作总结,全面启动“十二五”《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
    2.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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