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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始兴县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104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始兴县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和省、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要求,为加快实施我县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步伐,打造始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特点、新亮点,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扩大内需、惠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选址,努力提升建设品位,有效改善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度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12套,其中廉租住房1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安置房)200套;竣工棚改安置房和工业园区公租房396套(续建项目)。
三、实施主体
(一)兴平路222号原农机学校12套廉租住房,由县房地产管理所负责组织建设。
(二)丹凤路东侧96套棚改安置房,由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设。
(三)兴平路老交警大队北侧84套棚改安置房,由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设。
(四)沿江南岸(即县水务局东侧)20套棚改安置房,由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
(五)续建项目396套,由原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
四、实施时间
    (一)12套廉租住房项目。
    7月底前完成土地划拨、环境评估、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招投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8月份开工建设;12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200套棚改安置房项目。
1.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建的96套棚改安置房:6月底前办好环评、施工图纸设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7月份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的84套棚改安置房:7月底前完成环评、施工图纸设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8月份开工建设;12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新建的20套棚改安置房:6月份前完成拆迁工作;7月份完成报建等前期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12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续建项目396套,12月份前竣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始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事务有专人负责。同时,要定期召开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做到“五个”明确。
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对每个项目要认真进行分解细化,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间明确、保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明确,稳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三)狠抓质量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市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部署,按照分工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从始至终进行严格监管。同时,由县住房保障办和县住建局组成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积极筹集资金。
1.县政府将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入。
2.积极争取中央各种方式给予的补助资金。
3.积极争取省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予的补助资金。
4.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加强舆论引导。
大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政府增加住房保障投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措施以及成效,会同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把全社会的关注点和积极性引导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保民生、促增长的决策部署上来,创造有利于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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